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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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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08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0,987,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6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8号)核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00万股(无老股转让),并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6名股东,其中包括4名法人股东,2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吴群、束美珍、钦州中马园区沃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金陵华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丹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计11,098.70万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17年8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3,335.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3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00.00万股。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分配前总股本13,33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合计转增20,002.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337.50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337.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万股。上述方案已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1、股东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吴群、束美珍、钦州中马园区沃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金陵华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丹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扣除因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需受“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限制股票数量之外,锁定期满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扣除锁定后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80%,锁定期满一年后减持数量不受限制(减持数量可以达到扣除锁定后所持股份数量的100%)。

3、股东以及原作为董事(已于2017年4月19日辞职)的吴群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股东束美珍、钦州中马园区沃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金陵华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80%,锁定期满一年后减持数量不受限制(减持数量可以达到所持股份数量的10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因担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而自2017年7月12日起承接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至2018年12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长江保荐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0,987,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