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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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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7-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7-09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佳泰”)持有公司股份75,95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7.8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68,449,06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7,510,924股。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中金佳泰计划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8,449,066股,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17-062号)。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中金佳泰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40,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8%,减持价格区间为15.80-16.65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收到中金佳泰发来的《关于减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中金佳泰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2016年3月16日,中金佳泰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新增股份75,959,990股,其中68,449,066股自股份登记至认购对象证券账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7,510,924股自股份登记至认购对象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上市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中金佳泰持有公司股份75,95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7.8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68,449,06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7,510,924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中金佳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68,449,066股。

2、减持数量:不超过68,449,066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的原因

中金佳泰作为专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机构,由于基金已经进入退出期,故中金佳泰拟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根据中金佳泰《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实施结果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中金佳泰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中金佳泰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7-09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拟

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详情请见2017 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收到百川资管通知,百川资管拟发行“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百川资管于 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称“质押专户”),并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49,5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登记等手续,用于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以上登记事项办理完成后,百川资管持有的49,500,000股公司股份将过户到上述质押专户中。

截至本公告日,百川资管共持有公司股份385,063,203股,至本次质押登记事项办理完毕后,百川资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63,9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4.52%,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百川资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回购股票的资金能力,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12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及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关于百川资管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