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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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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聚焦战略、提高能力、规模发展、提升价值”的经营指导思想,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及时抓住有利时机,销售数量增长,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80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6%;利润总额68,76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94.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2%。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一、优化营销模式,推动业绩稳步增长。

公司坚持“创造需求,服务客户”的营销理念,在确保原有业务同时加快新客户、新市场、新产品开发,蛋氨酸市场推广和客户前期沟通送样工作取得突破,为下半年的全面市场铺开奠定了基础;女贞醛成功进入市场,销售数量稳步增长;报告期,公司香料较上年同期增长15.68%,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营养品业务实现了6.36%的增速。

二、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注重科研创新,加强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把握行业最前沿新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升级优化现有产品,满足市场各级需求;积极研发新项目、新产品,强化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二氢茉莉酮酸甲酯、三位醇通过工艺优化产品产能提升,满足客户需求。

三、推进生产制造体系建设,固化公司管理经验。

公司上半年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为前提,总结推广公司生产制造体系,固化管理经验,主推生产自动化提升,产品节能降耗。公司产品满负荷生产,有力保障销售需求。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四、推进新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蛋氨酸一期项目成功建成并投产,上半年产销率稳步提升,二期项目按计划正式推进;PPS产业链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二期项目完成建设并成功试车。

五、强化管理职能,增强管理效率。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上半年引进多名海外博士、高级专业人才,关键岗位到岗率达到68%,为新项目建设提供支持;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BI系统项目、SAP ERP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提升和开发,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在会计政策中作了相应修改,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投资设立了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3家境内子公司及NHU Performance Materials GmbH境外子公司,通过NHU EUROPE GmbH收购Bardoterminal GmbH 境外子公司,以上子公司自设立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2017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执行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3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实际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执行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7-04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8月22日对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