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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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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78     公司简称:科力远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贯彻“两个重点带动一条产业链”的战略,即以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平台构建、混合动力汽车示范运营为重点,带动关联产业——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关键零部件产品协同发展。2017年上半年,伴随着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在研发投入、成本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公司凭借行业领先品牌、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全力抢占市场份额。

1、民用电池和电池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金川科力远完成HEV车载镍氢动力电池用储氢合金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始稳定生产和供货。预计年产量达800吨,可满足2000万支镍氢动力电池、12万辆HEV使用,实现HEV车载镍氢动力电池负极关键材料——储氢合金粉的产业化。此外,金川科力远所研发生产的民用锂电经过技术团队的不懈努力,顺利实现了产业化并已进入盈利阶段。

2、动力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日本丰田等合资的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已正式投产,年产能为11.3万台套,主要为满足一汽丰田、广汽丰田的订单需求,经营状态良好,盈利能力开始逐步凸显。

2017年6月,全资子公司科霸公司二期扩产项目生产线顺利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日本丰田公司的评估、审核、验收,本次扩产后,科霸公司镍氢车用动力电池极片全自动化生产线产能提升一倍,可达12万台(套)/年,以满足来自日本丰田逐渐增长的正负极极片订单需求以及混合动力大巴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的新增需求。

报告期内,科霸公司新一代镍氢动力电池能量包正式上市销售,基于其性能优势,将广泛应用于混合动力轿车、混合动力大巴车、燃料电池大巴车、快充大巴车等车型。

3、 动力电池总成系统业务

报告期内,CHS公司佛山基地项目稳步推进。按照公司及CHS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中国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迁址佛山(禅城)合作协议书》,该项目所获得的1.25亿元搬迁补助资金以及6亿元代购代建资金已经落实到账。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书。截至目前,全部桩基工程、研发大楼基坑工程以及道路搅拌桩工程已全部实施完毕,实验中心主体安装完成,联合厂房建设总体施工进度达到65%。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已定标,量产线建设项目装配测试设备完成招标工作并签订了技术协议,整体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年产30万套首期项目预计将于年底正式建成。

报告期内,CHS公司和云内动力签订合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无锡同润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合作双方优势共同推进混合动力系统在柴油机领域的应用,产品可适用于轻卡、MPV、皮卡、SUV、轻客、微卡、中巴等车型。截至目前,该项目云内动力方面已获得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2017年8月,搭载CHS插混动力总成系统的吉利帝豪PHEV在上海车展亮相,该车型性能优于同级别其他车型。截止目前已有30台吉利帝豪PHEV进入示范运营阶段。去年年底,CHS公司也已交付了搭载于吉利帝豪EC7的HEV动力总成系统,目前在国内多个城市进行示范运营,示范运营成果显著。未来此两种车型的上市将推动CHS公司从技术研发型向产业化规模化转变。除吉利外,公司与长安等国内整车企业基于CHS总成系统平台的产品与技术研发在顺利进行当中。

4、混合动力汽车示范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广搭载“科力远镍氢动力电池”及“CHS混动系统总成”的混合动力汽车在城市公共出行领域的运营。现已累计在上海、深圳、佛山、长沙、重庆、成都等13个城市推广混合动力公交大巴、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近3000辆,其中混合动力公交车约900辆,乘用车2000余辆。该业务开展顺利,经营模式不断取得创新,经济效益符合预期。

5、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6 号),拟融资不超过15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动力电池、泡沫镍项目的建设及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的进一步开发和产业化,强化公司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动力总成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前期结转的递延收益余额亦系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期收到的日常活动政府补贴以及从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贴,计入其他收益科目金额为17,002,510.67元,冲减财务费用的政府补贴387,267.00元,相应等额减少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编号:临2017-05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17—05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科力远9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殷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编号:临2017-06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 [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1、新政府补助准则之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变更前,公司执行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已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1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