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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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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7-11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号)。在上述问询函“问题十五”回复中,表述“金顺物业违约”是因公司工作人员当时认为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乙方林启奋、林玉凤全资控股,是因金顺物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证书的办理等造成协议无法履行,从而对合同违约的主体理解上出现偏差,未能准确表达。现根据相关要求,对上述公告“问题十五”的回复相关地方更正如下:

1、更正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正泰”)与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物业”)股东林启奋、林玉凤于2016年2月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意受让金顺物业公司100%股权”。

现更正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正泰”)与珠海市金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物业”)股东林启奋、林玉凤于2016年2月2日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及《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补充协议》,有意受让金顺物业公司100%股权”。

2、更正前:“如果中珠正泰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金顺物业自动解除本协议,同时没收中珠正泰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如果金顺物业违约,中珠正泰有权解除协议,金顺物业除了返还中珠正泰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外,还需向中珠正泰支付2000万元的违约金”。

现更正为:“如果中珠正泰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转让方自动解除本协议,同时没收中珠正泰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如果转让方违约,中珠正泰有权解除协议,转让方除了返还中珠正泰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外,还需向中珠正泰支付2000万元的违约金”。

3、更正前:“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对于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及违约责任承担的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终止协议书》”。

现更正为:“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对于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及违约责任承担的事项达成一致,并于2016年7月25日签订《终止协议书》”。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