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2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6-010号、2016-015号及相关议案。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16年2月3日起算。
二、截止2016年7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共购买公司股票19,92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详见公司临2016-058号公告。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届满之后如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8年2月2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9,92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9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53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提交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兴业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配股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