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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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101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崔根良、崔巍、吴如其、鲍继聪、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沈荣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亘、司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