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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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7-068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公司未来持续良好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股东张旭辉先生计划自2017年9月8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公司股东张旭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66,133股,占楚天高速总股本的0.09%,增持金额9,102,171元人民币,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1,800万元的50%。

●本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公司股东张旭辉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2017年9月15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张旭辉先生的通知,张旭辉先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1,800万元的5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张旭辉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旭辉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3,733,185股,无限售流通股713,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6,68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3%。其一致行动人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和张建辉共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72,617,55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97%。上述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86,350,737股,无限售流通股713,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064,23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81%。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公司股东张旭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66,133股,占楚天高速总股本的0.09%,增持金额9,102,171元人民币,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1,800万元的50%。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旭辉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3,733,185股,无限售流通股713,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46,68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3%。本次增持实施后,张旭辉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3,733,185股,无限售流通股2,279,63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12,81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9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旭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和张建辉共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86,350,737股,无限售流通股713,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7,064,23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81%。本次增持实施后,张旭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和张建辉共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186,350,737股,无限售流通股2,279,63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630,37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90%。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张旭辉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时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