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3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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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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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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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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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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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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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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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全部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节平、蔡丽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7-临03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在湛江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姚松涛先生、刘雨露先生,独立董事李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授权董事钟天崎先生、任小平先生,独立董事吕小侠女士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黄阳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强
委员:钟天崎、刘来平、李耀、刘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小侠
委员:刘来平、姚松涛、任小平、刘文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来平
委员:洪军、刘文、吕小侠、刘雨露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耀
委员:黄阳旭、洪军、刘来平、吕小侠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钟天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杨映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江泳先生、刘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杨映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钟天崎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贸易部业务主管,能源业务部副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能源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钟天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映辉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浙江红塔仁恒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杨映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江泳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采购师。1998年至2008年先后在佛山华丰纸业、广东粤景集团、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分别担任过办事处主任、营销总监、经营部经理;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供销总监;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湛江冠通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江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均通过黄阳旭先生账户代持。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立新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曾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造纸事业六部党支部书记兼设备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兼经理。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4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在湛江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岩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选举,刘岩女士、林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崔雪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林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