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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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6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我部关注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披露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称公司参股子公司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医疗)将注册资本由20.06亿元增加至22.35亿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东软医疗的持股比例将由33.35%下降至29.9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本次东软医疗的新增注册资本4.83亿元将由大连康睿道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康睿道)、Bright Summit Ventures,LLC. (以下简称BSV)和 Long Spring LLC.(以下简称LS)共同认购。其中,大连康睿道为公司关联法人,由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担任大连康睿道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过去12个月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2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BSV及LS的法定代表人分别为Yichen Liu、YangLiu,请说明BSV、LS及其股东与刘积仁是否存在委托代持、关联关系等其他协议安排,是否构成公司关联方;(2)本次公司放弃对东软医疗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金额为4.83亿元,其中大连康睿道的认购金额为4.21亿元,BSV和LS的认购金额为0.62亿元。请公司明确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是否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如是,应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根据公告,若东软医疗在2016年9月30日起6年内未能实现上市,且投资方并未以其所持有的东软医疗股权被整体收购等其他方式退出,则公司将对大连康睿道、BSV、LS的股份承担回购义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2016年4 月27日公告的回购条款相较,本次回购条款将东软控股排除在回购方之外的原因和合理性;前次将东软控股作为回购方,本次未将大连康睿道作为回购方的原因和合理性;(2)根据该回购条款,上市公司将承担未来主要风险,请明确设置该回购条款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是否存利益倾斜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