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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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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30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10月10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因陈忠军董事请辞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孙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可查阅 2017年10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召开 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30日以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10月10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剑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事项,对公司董事会推荐孙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核查,本次提名孙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将孙磊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前次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的业绩承诺各方已出具承诺函,与中机电力重组的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不受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签字:

唐海燕 黄 雄 陈和平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忠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陈忠军先生请辞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忠军先生辞职不会出现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

辞职后,陈忠军先生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飞腾铝塑板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忠军先生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忠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辞董事职务,公司重要股东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推荐孙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协助天沃科技董事会做好公司的日常治理与战略决策,助力公司快速成长,为全体股东创造优良业绩。

公司于 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董事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孙磊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个人简历:

孙磊: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光华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三部总经理助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三部高级信托经理。现任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信托一部执行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孙磊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孙磊先生所任职的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投资平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瑞雪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54,194,51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7.37%。孙磊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公司目前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装备制造和工程服务。其中,装备制造业务是2016年及以前年度最主要的业务,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一直以来较为谨慎,按照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计算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8.63%和17.06%,与装备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计提比例偏高。工程服务业务尤其是电力工程EPC业务在2016年12月收购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80%股权后成为公司的另一项主要业务,2017年上半年工程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83.72%,按照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计算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7.71%和6.21%,与工程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偏高,主要是由于中机电力被收购时直接采用了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政策,而中机电力原采用的计提比例更接近同行业公司的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逐步调整和升级,公司也一跃成为国内排名领先的能源建设服务单位,从收入来源上看,公司下游客户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来的集中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钢铁、冶金装备等周期性较强的行业转变为相对平稳的电力行业为主,工程款结算情况相对较好,因此2016年末、2017年上半年末公司合并中机电力后的应收账款总体账龄持续下降。从收购后的整合情况来看,经历近一年左右双方在业务、技术、人员、财务等各方面的整合协同,公司对中机电力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法、应收账款账龄和回收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深入了解,交易双方、客户对整合效果认可度很高。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实反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升级后客户群在质量和信用特征方面的变化,结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拟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变更前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变更后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因未来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难以预估,故无法预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假设该会计估计在2016年12月31日已适用,公司基于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及账龄结构进行测算,将影响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4,864.68万元。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中机电力业绩承诺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6年11月披露的《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中机电力原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中机电力在2016年8-12月、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下简称“考核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500万元、37,600万元、41,500万元、45,600万元,考核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140,200万元。

若考核期中机电力经审计的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超过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超出部分将根据协议约定按比例由届时中机电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作为奖金分享,但无论如何,超额奖励之和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0%。

为真实、准确考核中机电力在业绩承诺期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上述业绩承诺方同时出具《关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利润不计入重组承诺业绩和盈利超额奖励的承诺函》,在剩余业绩承诺期内,中机电力因会计估计变更所增加的全部利润不计入前次重组的承诺业绩,且不计入盈利超额奖励计算基数,确保前次重组的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不受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前次与中机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的业绩承诺各方已出具承诺函,与中机电力重组的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不受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五方发来的新增承诺函。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2016年10月,天沃科技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80%的股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工程”)、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五方与天沃科技签署了《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产额的补偿协议书》,国能工程等五方就中机电力2016年8月-12月、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审计净利润对天沃科技做出了业绩承诺;同时,协议约定如中机电力2016年8月-12月、2017年度、2018度、2019年度四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其累积承诺净利润一定数额后,给予中机电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一定盈利超额奖励。

各方作为前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在剩余业绩承诺期限内,中机电力因会计估计变更所增加的全部利润不计入前次重组的承诺业绩,且不计入盈利超额奖励计算基数,确保前次重组的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不受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二、备查文件

1、《关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利润不计入前次重组承诺业绩和盈利超额奖励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下午14:00--16: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5:00至2017年10月26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和10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郑克振

电话: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14:00召开的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

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众会字(2017)第5993号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已由天沃科技管理层按照规定编制以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确认、计量和披露,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变更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沃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沃科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天沃科技为满足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要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了真实、充分的披露和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业务结构及客户群体、合同周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拟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2、应收款项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天沃科技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假设该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已适用,公司基于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及账龄结构进行测算,将影响天沃科技2016年度净利润14,864.68万元。

四、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批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于2017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超过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