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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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5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建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锦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文文、海潇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7-05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序决策,规范而高效地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董事投票选举,一致同意黄建勲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董事投票选举,一致同意陈健中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注: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吴必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7-05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7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杨魁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有效运作,切实履行职责,经监事会监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杨魁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