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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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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部分资金被冻结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7-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7-050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部分资金被冻结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年3月14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保定中院”)以(2016)冀06执14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安慧支行营业部公司账户中3000万元资金予以冻结。故中航财务已于2017年3月30日依法向保定中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法院立即解除冻结措施,恢复中航财务的财产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日1日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号)。

二、当前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航财务的报告:保定中院作出民事判决【(2017)冀06民初92号】,以原告中航财务诉讼主张的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为由,驳回中航财务的诉讼请求。中航财务不服保定中院的判决,已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航财务提出的上诉尚未进行审理裁决,本次公告所述事项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但涉及本次公告事项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显著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