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17-11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根据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宝材料01”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宝材料02”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17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宝泰隆集团已将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无限售流通股39,503,868股(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临2017-004号、020号、056号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本次解除股份数额占公司总股本的2.48%。本次质押担保解除后,宝泰隆集团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提供股权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4,997,962股。
截止目前,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457,17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3%,质押股份总数359,577,365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65%,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