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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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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下午15:00-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公司一楼2号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月根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8名,代表股份总数53,16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75,978,680股的69.9689%。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8名,代表股份53,161,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968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4.98%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53,161,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星帅尔;证券代码:00286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46)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47),对 2017年全年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742.4万元—8,479.77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00%—15.00%,截止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