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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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7年11月23日

一、重要提示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根据2016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48号文)进行募集,《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约定,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7年9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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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7年09月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于2016年9月20日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4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982868_B0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由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7]1594号)予以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本基金募集期间扣除认购费的实收基金(本金)人民币204,351,130.51元,折合204,351,130.5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9,524.74元,折合39,524.7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04,390,655.25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及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的《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17年9月18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于2017年9月19日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约定,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7年9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7年9月19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9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但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共计34,044.69元,于2017年9月20日按实际金额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TA申购款利息为人民币6.00元,于2017年9月22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659.54元,其中人民币331.64元已于2017年9月19日支付,人民币2327.90元已于2017年9月20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91.79元,该款项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6.22元,该款项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41.01元,该款项于2017年9月2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5.26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人民币5.26元,其中人民币0.25元已于2017年9月19日支付,人民币5.01元已于2017年9月20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9日止清算期间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7年09月2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0,639.0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从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7年9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截至2017年9月29日止的应收利息共计人民币16.09元(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划入托管账户。2017年9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德邦锐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7年11月 23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万家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

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家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1月24日起,万家财富将为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下列基金的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万家财富办理德邦优化、德邦德利货币、德邦增利货币、德邦如意货币、德邦大健康、德邦福鑫、德邦鑫星稳健、德邦鑫星价值、德邦新添利、德邦纯债9个月定开债、德邦纯债一年定开债、德邦德焕9个月定开债、德邦现金宝、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自2017年11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万家财富网上交易,认/申购德邦优化、德邦德利货币、德邦增利货币、德邦如意货币、德邦大健康、德邦福鑫、德邦鑫星稳健、德邦鑫星价值、德邦新添利、德邦纯债9个月定开债、德邦纯债一年定开债、德邦德焕9个月定开债、德邦现金宝、德邦量化优选股票(LOF),认/申购费率享有折扣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万家财富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若原认/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认/申购费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通过万家财富投资我司后续新增基金产品的,则自产品开通认/申购业务之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

三、自2017年11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万家财富办理德邦优化、德邦德利货币、德邦大健康、德邦福鑫、德邦鑫星稳健、德邦鑫星价值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转出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具体以万家财富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万家财富和本公司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具体业务办理事宜。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7788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公司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