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公告编号:2017-10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吕莉女士,董事、执行总经理林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贾志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马玉燕女士,董事顾奇峰先生,监事卞绣花女士,原财务总监蒋瑞翔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一、 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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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莉女士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0,000股,公司原财务总监蒋瑞翔先生因在2017年10月31日离职,其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减持计划中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监事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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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部分董事、监事终止减持计划的情况
2017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吕莉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贾志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马玉燕女士,董事顾奇峰先生,监事卞绣花女士的《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决定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减持计划中尚未减持的董事、执行总经理林磊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吕莉女士、贾志江先生、马玉燕女士、顾奇峰先生、卞绣花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