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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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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
进展公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9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5月23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阳”)因业务所需向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恒阳牛业收票后可向票据受让人背书转让。为支持上海恒阳与恒阳牛业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同意上海恒阳作为承兑人,本公司作为保兑人,该业务对应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总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开据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兑的公告》。

二、变更情况

前述披露公告中,上海恒阳同意恒阳牛业向长融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背书转让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电票)。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现调整为“上海恒阳同意恒阳牛业向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深圳盈泰海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背书转让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电票)”。总存续规模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