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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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采暖季限产措施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采暖季限产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生产中心自2017年11月15日起采取限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东生产中心部分生产线停产检修情况

根据《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邑县2017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暖期间,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公司山东生产中心污染物排放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此基础上,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采暖季限产措施,具体为: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1条7.5万吨和1条6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停产检修。

二、采取限产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采取上述临时性的限产措施后,公司预焙阳极产量将部分减少。经测算,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预焙阳极产量将减少约1.4万吨,约占全年产能的1.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预焙阳极产量将减少约3.5万吨,约占目前全年产能的4%。限产措施将对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销售收入产生小部分影响。具体影响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