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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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6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刘锋先生通知,刘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4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质押股票数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5%。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日,刘锋先生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40.2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4%,本次股份质押后,刘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3,234万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21%,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8%。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合计质押股份4,719.1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96%。(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锋先生的股份质押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艳华女士的股份质押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

刘锋先生本次股权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质押担保,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暂未发现公司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