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2017-39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上实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上实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底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永岳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胡文魄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朱玉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