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33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固定资产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写字楼转让给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133,905,497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履行相关国资审批流程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固定资产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转让给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告第四项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此项交易已经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须审批手续
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履行相关国资审批流程。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交易对手方: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5号金座广场-703
法定代表人:田宏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0388492N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筑材料、焦炭、农产品(粮食收购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批发兼零售。
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86860.57万元)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高新区管委会的投融资平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8,204,970.15元,资产净额为9,779,963.43元,利润总额6823元,净利润为6823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8,200,486.73元,资产净额为9,492,480.01元,利润总额-287,483.42元,净利润为-287,483.42元。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的名称: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
交易标的的类别:非股权类资产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
3、评估对象: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 2 号的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的所有权。
4、评估范围: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的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分摊土地使用权。
(1)房屋建筑物 1 项,为位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 2 号的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 1幢,建成年月为 1998 年 11 月,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为 13,257.97 平方米,已取得证号为房权证园区字第 160000259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账面原值48,139,689.00 元,账面净值 27,153,789.09 元。
(2)房屋附属设备 8 项,为该写字楼的附属设施,包括电梯、变电工程、空调制冷、消防报警系统等,购置日期介于 1997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0 月,账面原值 12,836,178.00元,账面净值 641,808.90 元。
(3)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 2 号,为该写字楼所占用的土地,取得日期为 1997 年 11 月,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准用年限 50 年,土地使用权面积 7,238.20 ㎡,已取得证号为新单国用2002 更字第 002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账面原值 7,679,730.20 元,账面净值 5,155,981.82 元。
5、评估方法:市场法(选择依据及评估过程请参照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 2 号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于评估基准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账面值为 3,295.16 万元,评估值为 13,354.75 万元(大写金额:壹亿叁仟叁佰伍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增值 10,059.59 万元,增值率为 305.28 %。
7、其他应说明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主要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交易价格与账面值差距较大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土地与房屋价格升值所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将公司所持有的固定资产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转让给天津宇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翔投资”),交易价格133,905,497元(大写金额:壹亿叁仟叁佰玖拾万伍仟肆佰玖拾柒元整)。
宇翔投资应于合同约定日期前全额付清购房款,宇翔投资按协议约定期限付齐房屋价款,公司须于 2017年 12月31日前,将该房屋及相关证明交付宇翔投资。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以及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房产属于公司固定资产,故该项交易以资产转让方式进行。此次交易预计收益6500万元,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后期财务费用。
七、上网公示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书
2、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2017-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5日
至2017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1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11月 30 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出售国际创业中心写字楼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 2017 年12月 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及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
邮编:300384
电话:022-85689999 转 8306 传真:022-85689868
联系人:李希欢
2、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35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全体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出席;
3、 董事会秘书李刚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岩、袁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