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8日。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6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购置城市副中心分行营业办公用楼和配套用房的议案》,并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予的相关授权范围内,按照本行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开展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议案》,同意此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事宜,对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进行核销处理,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8日。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优先股付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