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兴安、财务负责人萧志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该股份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人,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减持各自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万股,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兴安、财务负责人萧志仁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董事会秘书黄兴安、财务负责人萧志仁。

(二)截止本公告日,减持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董事及高管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减持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0万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2%),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配股、送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竟价交易。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人均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