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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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8人,董事张建国、杜波、王新义、康国峰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唐建新、王兆丰、陈栋强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6人,监事赵海龙、于泽阳、梁建民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程伟先生、吉如昇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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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收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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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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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集团设备租赁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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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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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2、3、4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在该三项议案表决时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10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采用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洽,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包括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含并不限于商票保贴),期限2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