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机场路常乐二段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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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守荣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杨茂良、龙崇军、吴昱、苏静祎和独立董事申嫦娥、陈叔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张金晓、何捷、林必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等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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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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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0,778,216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国化工资产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231,310股)、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12,226股)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5,021,7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7%),为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春风、顾卓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