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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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4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员”)的通知,增持人员通过委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长安信托-股东增持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金信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员及增持资金

注释:集合资金信托由以上增持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筹集资金7,500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实际使用金额为7,233.181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2、股份增持情况

3、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