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4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育先生、罗其芳女士及公司第二大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发函询证,其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7年12月13日、12月14日和12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公司自身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2017年12月8日,我公司收到紫光集团的邮件通知,2017年2月6日至12月6日期间,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文一科技8,764,672股股份,占文一科技总股本的5.53%,买进价格区间为15.395元/股至22.13 元/股。交易完成后,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春华”)、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通信”)、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坤投资”)共持有文一科技32,533,940股股份,占文一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20.54%。
2017年12月12日,我公司收到紫光集团的《关于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该增持计划内容为“自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2月28日,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平台增持文一科技股票,合计增持股数下限为100万股, 上限为500万股”;现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收盘,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文一科技5,009,076股,成交金额84,167,34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16%。至此,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持有公司32,533,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4%。
2017年12月13日,我公司接到紫光集团邮件通知,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计划自2017年12月14日起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平台继续增持文一科技股票,合计增持股数下限为100万股, 增持上限为7,073,500股。
上述事项已披露。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三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育先生、罗其芳女士及
公司第二大股东紫光集团发函询证,回函主要内容如下:
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共持有文一科技32,533,940股股份,占文一科技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20.54%。;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完成上一轮增持计划;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通信、西藏春华、西藏通信、健坤投资计划自2017年12月14日起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平台继续增持文一科技股票,合计增持股数下限为100万股, 增持上限为7,073,500股。
除上述事项外,三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紫光集团声明,其均不存在涉及我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不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我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且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文一科技股票。三佳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5日)没有买卖文一科技股票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5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15日,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32号),具体内容如下: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紫光集团:
2017年12月9日,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8,764,672股,持股比例提高到20.54%。12月14日,紫光集团又补充披露了增持计划,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707.35万股。若完成增持计划上限,紫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25%。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请相关方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和披露:
一、请紫光集团补充披露是否存在获取公司控制权的意图,并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补充披露,后续是否存在转让公司股权、让渡公司控制权或稳定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若有,请予以充分披露。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紫光集团补充披露,此前双方是否就公司控制权或其他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过沟通,是否达成相关的默契或安排。若有,请予以充分披露。
三、请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是否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以及后续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发行股份等对公司影响重大的计划或安排。
四、请公司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包括经营业绩、市盈率等,向投资者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在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17年12月1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