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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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甲方”)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或“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将向公司提供3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与公司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经协商达成合意后最终签订的具体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585091T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国际商会中心1、2、25、26

负责人:刘凌

市场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营业期限:自2000年02月12日起至5000年01月01日止

经营范围:代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为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促进银企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乙方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优先选择乙方及其下属各级行作为各项金融业务的主办行。乙方将甲方作为战略客户,全力为甲方提供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二)经协商,甲乙双方具体在以下范围按规定开展业务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存款和理财服务、银行融资服务、直接融资服务、现金管理服务、国际业务服务、债务风险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离在岸国际金融服务、企业年金业务、期货结算和保证金存管服务、中间业务服务、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等金融服务。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结合乙方的发展战略和信贷政策,在履行了内部的信贷审批流程并获得审批同意后,将为甲方及其下属优质企业提供融资安排。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额度暂定为35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额度及双方具体约定以经乙方内部信贷审批同意后双方所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本协议延期次数不受限制;双方如有异议,应在期满前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通过引入金融机构建立银企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将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乙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的实际融资额度以双方进一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二)本次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如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开始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