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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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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 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7-5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产权变动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4日起连续停牌。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因该重大事项仍尚未确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2017年12月15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收到《关于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转让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98%国有产权的批复》(中国化工函[2017]427号),同意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98%的国有产权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号)。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正常交易权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18日复牌。

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 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7-5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公开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 如本次交易完成,可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一、公司前期停牌及信息披露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的国有产权变动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17年12月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7-55号)。

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7年12月15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收到《关于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转让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98%国有产权的批复》(中国化工函[2017]427号),同意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50.98%的国有产权公开挂牌转让,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目前,该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已进场开展对大化集团的审计、评估工作。待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将该资产评估结果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进行备案,并在取得同意后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令第19号)等相关规定,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转让大化集团50.98%的国有产权受让方确定后,该国有产权转让事宜需由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三、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上述产权转让事宜可能导致大化集团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将在转让行为获批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在公开征集的规定时间内,能否公开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该次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的产权转让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