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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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7-180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会议未变更已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5:00—2017年12月15日15:00。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5:00至2017年12月15日15: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敬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4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33,101,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82,786,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50,315,0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3,101,583股,其中同意票933,069,7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票1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2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提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13,783股,同意票98,281,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77%;反对票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7%;弃权票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6%。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3,101,583股,其中同意票933,09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提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13,783股,同意票98,303,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提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3,101,583股,其中同意票933,091,5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参加该提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313,783股,同意票98,303,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唐都远律师和黄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7-181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以及公司披露的《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6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广州欧菲影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次级份额,截至2017年12月15日,广州欧菲影像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产品在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买入公司股票2,435,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9%,成交金额合计为49,365,387元,成交均价为20.27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