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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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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该项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运作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3、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东尼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