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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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9名,。

(五)会议由王力民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公告2017-043号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公告2017-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284号),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485,617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422,364,101元增加至524,849,718元。

注册资本变更后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故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4 号)核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485,617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689,996.47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4,352,739.32元(其中计入股本102,485,617.00 元,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已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公司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95020005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截止2017年11月30日,募投资金项目尚未开始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95,987,495.85元(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计划亦发表了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银证券”)认为:

1、华纺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华纺股份承诺本次使用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华纺股份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