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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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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7-06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5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1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日,陈树龙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13,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即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计划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502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28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减持计划的实施:陈树龙先生于2017年12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7%。截至本公告日,陈树龙先生已完成此前公布的其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减持数量不超过37,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28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限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期限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树龙先生于2017年12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陈树龙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见下表:

减持后,陈树龙先生持股情况见下表:

(二)陈树龙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结果(包括减持期间和减持价格)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陈树龙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他们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树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