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7-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8月30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对公司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因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17年8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二、 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邓一新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会继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邓一新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邓一新女士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