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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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4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1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山区国资委)《关于增持股票的告知函》,金山区国资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A股股份,并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18日,金山区国资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人民币普通股)3,05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87%,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8,671,340.33元。

本次增持前,金山区国资委持有公司A股股份111,154,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368%。

本次增持后,金山区国资委持有公司A股股份114,206,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54%。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人民币普通股);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400万股;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者累计跌幅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金山区国资委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金山区国资委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金山区国资委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