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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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7-03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工商案字(2017)91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认定子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对子公司进行处罚。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处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二、整改情况

事件发生后,公司深刻认识到,本次广告宣传中的相关内容有违社会良好风尚,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符合公司的企业形象,公司向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此,公司要求各中心、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认真深入全面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相关广告法律法规,强化知法守法的意识。同时,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积极配合长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诚恳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

2、追责此次“双11”广告文案事件直接营运、监管责任人。

3、重新梳理明确了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和流程,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广告宣传审核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已根据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按期缴纳罚款。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该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谨记此次事件的教训,积极做好相关广告宣传的管理工作,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