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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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累计涉案的金额:截至目前,公司被起诉案件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6,963.9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公司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1,024.1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7,988.06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2,450.87万元)绝对值的2366.0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了公司与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益安保理”)两个票据纠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75,320.00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详见公司当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现将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总结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益安保理票据纠纷一案

1、诉讼的基本情况

益安保理因与公司、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正诺科技”)票据纠纷,于2017年10月12日向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下简称“柳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公司支付上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219万元,利息人民币5292.50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汇票到期日2017年9月26日起暂计至2017年10月16日,其后利息计至清偿日为止);②判令公司支付证明及通知书费用人民币1040元;③判令正诺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④判令公司、正诺科技支付差旅费10000元、罚息43800元;⑤判令公司、正诺科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益安保理于2017年12月7日向柳北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的裁定情况

柳北法院于2017年12月7日做出(2017)桂0205民初50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250,132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的负担,由本案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保全申请人应当于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继续保全。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3、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面临被查封(冻结)价值2,250,132元的财产。

二)益安保理票据纠纷一案

1、诉讼的基本情况

益安保理因与公司、正诺科技票据纠纷,于2017年10月12日向柳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公司支付上述四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7,885,320.00元,利息人民币22,443.07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汇票到期日2017年9月28日起暂计至2017年10月12日,其后利息计付至清偿日为止);②判令公司支付证明及通知书费用人民币1040元;③判令正诺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④判令公司、正诺科技支付差旅费10000元、罚息185,735.76元;⑤判令公司、正诺科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

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益安保理于2017年12月7日向柳北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的裁定情况

柳北法院于2017年12月7日做出(2017)桂0205民初50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价值8,104,53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的负担,由本案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保全申请人应当于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继续保全。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3、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面临被查封(冻结)价值8,104,538元的财产。

截止目前,公司以下6个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 共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5,103,506.25元: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柳州柳北支行,账号:45001625153050700929;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账号:2105405009221002522;

(3)开户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账号:617157487553;

(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账号:2105405029300009422;

(5)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501014210000501;

(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州广雅支行,账号:114101040003849。

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这些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结算账户,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未被冻结,该事项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三)款规定的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被起诉案件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6,963.9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公司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1,024.1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7,988.06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2,450.87万元)绝对值的2366.02%。

1、公司被起诉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被起诉案件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6,963.9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

2、公司提起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1,024.1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 公告编号:2017-107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