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7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7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99,776,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276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97,985,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1577%;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97,985,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190%;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834,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9,776,3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4,4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面向合格投资者)的议案》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发行对象及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增信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限制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十)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99,666,679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51%、0%、0.05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4,782股,反对0股,弃权109,7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8%、0%、3.870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9,776,3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4,482股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8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计划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烟台悦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悦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烟台悦信增持公司股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烟台悦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出资比例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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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普通合伙人烟台悦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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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主体:烟台悦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
5、本次拟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烟台悦信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2017年12月2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烟台悦信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