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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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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7-8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9号)核准,截至2016年12月16日止,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66,83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325,492.1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1,968,925.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24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完成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银漫矿业原与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