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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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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0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1月2日,杜江涛先生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5,500万股股票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日,此笔业务的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杜江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2%。

截止本公告日,杜江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69,56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5%,其中已质押股份为176,798.00万股,占杜江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5%。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

杜江涛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融资需求。杜江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杜江涛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216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0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君正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君正长河华府1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玉婷、徐明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