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7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监事洪立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监事洪立峰先生的《关于减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3月9日,洪立峰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洪立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4,6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7%)。
洪立峰先生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本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2月9日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7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2号)。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8年3月9日,洪立峰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共计534,624股,占总股本比例0.010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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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9日,洪立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44,11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324%。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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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洪立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洪立峰先生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洪立峰先生《关于减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8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波银监局关于核准胡平西任职资格的批复》(甬银监复〔2018〕38号),核准了胡平西先生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胡平西先生的简历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