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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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8-01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樟树市华晨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晨成长”)持有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光农机”)非限售流通股37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华晨成长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即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即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减持计划期间内华晨成长减持公司股份0.8万股,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华晨成长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7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0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华晨成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华晨成长。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华晨成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合计持有星光农机股份75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75%,于2016年4月27日上市流通。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即2017年6月10日,持有星光农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数为242.20万股,以及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46.80万股,合计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3月23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1,328,000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6%,减持价格区间为25.86元/股至27.75元/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

3、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即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即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以2017年9月2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的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华晨成长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37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02%。

(三)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华晨成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华晨成长按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已经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4、华晨成长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2018年4月27日,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期已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后续仍会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