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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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6证券简称:华西证券公告编号:2018-00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发出,截至会议表决时间2018年3月14日共收到11名董事有效表决票11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备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26证券简称:华西证券公告编号:2018-01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9日-2018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 15:00-2018年3月30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章程草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会议议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 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95,信函请注明“华西证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华西证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28-86150100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尹亮

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邮箱:ir@hx168.com.cn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3月27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附件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6”,投票简称为“华西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