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受各省份建设条件的约束可能出现交期延误、付款延迟等风险,从而影响本合同的收入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预计将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完毕,将对公司2018年及2019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电信侧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赛克科技为该项目A类设备第一包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经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成”)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负责此项目的合同签署,享有和承担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3月29日,赛克软件和电信集成于北京市按照12个省份分别签署了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9,896.44万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名称: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忠岳
注册资本:54,225.4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与通信、信息相关的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电讯器材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2017年度,公司与电信集成累计交易金额为193.9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宽带互联网数据汇聚分发管理产品营业收入的0.76%。
3、履约能力分析
电信集成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为中国电信以及广大政企客户提供融合IT服务咨询、网络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整体运行外包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灾备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行业信息化应用等内容的ICT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双方
买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标的及总金额
1、合同标的:中国电信侧配套工程项目的设备和服务
2、合同总金额(含税)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9,896.44万元(含税),包含12个省份(含直辖市)分别独立执行,因此赛克软件与电信集成按照12个省份分别签署了购销合同,各省份除具体交付设备数量、合同价款不同外,合同签约时间及合同其他条款内容均完全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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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署且合同中约定的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合同款项由买方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性付至卖方。
(四)违约责任
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检验、初验(含再次初验)、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卖方应就该等延误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预计将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完毕。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行合同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并已有类似项目顺利履约交付的经验。
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流程和较强的产品研发实力,产品可满足客户需求;在项目招标正式启动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了备货,同时预留了相应的生产产能,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已启动生产,可满足合同供货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同类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完善的售后支持团队,可确保项目交付及运行维护的顺利执行。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9,896.44万元(含税),与前期披露的项目中标金额略有差异,系实际合同签署时根据中标份额按照各省所需设备配置具体数量精确核算所致。公司预计本合同可确认收入约为42,646.53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5.67%。若本合同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履行完毕,将对公司2018年及2019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受各省份建设条件的约束可能出现交期延误、付款延迟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甘肃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2、黑龙江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3、湖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4、江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5、青海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6、山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7、陕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8、四川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9、云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0、重庆市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1、海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2、山东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