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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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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 2018-3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4月1日通过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伊太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伊太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

伊太安先生,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清华大学现代应用物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自2006年入职中润资源,现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

伊太安先生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上市公司20000股股份。伊太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 2018-3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因筹划资产出售事项于2017年4月25日开始停牌。停牌期间,由于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信盛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盛歌”)就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华信盛歌最终确认不再参与本次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昌玮先生拟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润”)收购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变更为冉盛盛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关联交易。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变更,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7年10月25日前披露重组方案。根据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限作出的承诺,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5日开市起复牌。2017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

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本次交易的交易方为冉盛盛润,此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交易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QW3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自:2017年01月11日

执行合伙事务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3203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七号办公楼321室

法定代表人:张晖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Q5T3Y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1日

经营期限:2016年04月01日至2036年03月3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4、关联关系

冉盛盛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公司与冉盛盛润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情况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冉盛盛润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6、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本次重组停牌后,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对相关资产及交易双方进行尽职调查,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与评估。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原确定的评估、审计基准日2017 年4 月30 日已超过有效期,公司将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7 年12 月31 日。目前,审计机构正在对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2018 年4 月25 日完成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外披露,评估工作正在按新确定的基准日推进中。

三、重大风险揭示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1、公司承诺将在股票复牌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公司股票复牌后,如果最终还是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导致最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 2018-3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董事会于2018年4月4日收到董事石鹏先生、董事会秘书贺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石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石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3,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0%。根据减持相关规定,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贺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贺明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贺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石鹏先生、贺明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贺明女士辞职后,公司指定副总经理伊太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选聘工作。

伊太安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181665777

传真:053181665888

石鹏先生、贺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石鹏先生、贺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