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8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78号),函件全文内容如下: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

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4%、37%,但2017 年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上涨。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近5.27 亿元,同比上升34.5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近5888 万元,同比上涨117.19%,扣非后净利润近5178 万元,涨幅达112.16%。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相关业务;化工、石化等领域相关业务;催化剂相关业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三项主要业务对应的收入、利润、毛利率情况;(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情况、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业绩连续两年下滑,但报告期内业绩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公司业绩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结合各项业务成本、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你公司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上涨幅度远高于收入上涨幅度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分季度财务数据变动较大。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较大。其中,第二、四季度的营业收入较第一、三季度的涨幅超过60%,第二、四季度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较第一、三季度涨幅超过4 倍以上,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逐季度大幅增长。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业务的构成、业务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情况,分析你公司各季度上述财务数据变动较大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3、提供劳务相关业务。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业务收入 3.45亿,较去年同期增长30%,提供劳务业务主要包括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相关业务,以及化工、石化等领域相关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提供劳务涉及业务对应的化工细分行业及其收入占比,并结合化工细分行业整体运行情况,说明公司提供劳务相关业务增长的原因;(2)公司提供劳务相关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其对应的业务流程、收入确认方式;(3)公司提供劳务相关业务的业务开拓模式、客户来源、销售模式;(4)涉及工程承包业务的项目平均建设期及回报期。

4、销售商品业务经营情况。公司2015年销售商品-石油化工及基础化工产品营业收入1.27 亿,比上年减少近30%,毛利率20.9%,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2016 年该项业务营业收入1.2 亿,比上年减少5.7%,毛利率19.9%,与上年基本持平。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该项营业收入1.7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毛利率31.63%,较上年提升11.73%。请结合销售的具体产品,及其上下游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该项业务近三年营业收入由大幅下降转为大幅提升、毛利率提升的具体原因。

5、业务合同。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效销售合同额53207 万元,同比增幅达14%,其中工业设计及技术服务业务生效合同额34787 万元(以下简称工业服务合同)同比增长8.7%,催化剂业务生效合同额13829 万元,同比增长24.66%(以下简称催化剂合同),阀门相关业务合同2269 万元(以下简称阀门合同)。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效的合同额与工业服务合同、催化剂合同、阀门合同三类业务累计生效合同额数额存在差异的原因;(2)结合公司生效合同与收入确认的关系,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与公司累计生效销售合同额存在差异的原因;(3)公司披露工业服务合同主要有设计类、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EP 合同、EPC合同,请补充披露上述各合同分类对应的生效合同金额,及合同对应的收入确认方式和回款周期。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三、关于公司财务信息

6、应收票据。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近 5.27 亿元,同比上升34.56%;净利润近5888 万元,同比上涨117.19%,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 万,同比下降97.22%,年报解释为本期收到的票据较多所致。同时,报告期内应收票据1.14 亿元,继2016年度增长42.31%后,本期继续增长137.62%,连续两年大幅度增长。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前五大交易对方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2)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账面应收票据的风险转移及期后兑付情况;(3)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4)请说明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7、存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5655 万元,其中包括原材料1392 万元、库存商品2476 万元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1372 万元。上述存货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本期因转回或转销减少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金额4.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补充披露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构成;(2)结合存货市价及具体构成说明公司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3)参照建筑行业格式指引的要求,补充说明报告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资产涉及的具体情况,包括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预计损失、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等。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成本构成。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格式准则第 2号》的要求补充披露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其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2)根据化工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结合成本要素构成情况,补充披露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

9、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披露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3449.52 万元,期末余额4052.59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1.41 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02 万元。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22.39 万元。请说明上述数据的勾稽关系及存在差异的原因。请年审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其他

1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8 万元。同时,绵阳市因市政建设需要,将公司位于绵阳市永兴镇的土地回购,公司于2017 年11 月与永兴镇政府签订土地回购协议,回购协议总价为410 万元,公司确认土地处置收益353 万元。请补充披露:(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具体明细,相关事项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及披露情况;(2)上述土地处置收益353万元,是否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及其执行情况。

11、关联交易。年报显示,公司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中涉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合计210.62 万元,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2377.6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交易是否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程序和披露情况。

12、所得税费用。年报显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中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存在其他项的大笔调整-30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其他项的具体内容与计算方式。请年审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1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问询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报备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278号《关于对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