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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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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枝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枝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加强能源领域的战略合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乙方”)与枝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枝江市政府”,“甲方”)双方本着“自愿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于2018年4月9日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方及合作背景介绍

甲方所在的枝江市国土面积131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0万人。枝江市临空临江临港临铁,是全国区域性交通网络重要节点,长江黄金水道横贯东西,拥有自然深水岸线111.5公里,拥有码头25个、泊位39个,年货物吞吐能力1146万吨。

鉴于枝江地处长江经济带全域开放开发的重要节点,针对国家稀缺的液化天然气(LNG)战略资源和亟待解决的清洁能源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枝江当地交通便捷、市场辐射强等诸多优势,双方拟开展枝江液化天然气(LNG)集散中心项目合作和枝江市各港区岸电项目合作。

二、合作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同意开展枝江液化天然气(LNG)集散中心项目合作。甲方授权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枝江建设LNG接卸码头、加注码头、LNG储罐及相关撬装设备。乙方承诺,接卸存储的LNG资源可用于枝江市域就地转化项目,并辐射周边区域;LNG储罐将作为枝江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保障枝江乃至宜昌区域天然气供应安全。上述LNG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规划建设两个LNG接卸码头以及一个LNG加注码头,后方布置储罐(2×4万方),计划投资25亿元。

2.双方同意开展枝江市各港区岸电项目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投资主体在枝江各港区建设岸电系统,使船舶在靠港期间能够关闭燃料发动机,接入码头陆侧的岸电系统,满足船上生产作业、生活设施等电气设备的用电需求。乙方将充分发挥电力生产、配售等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势,着力推动岸电项目实施,促进靠岸船舶节能减排,改善枝江市空气质量。项目初步计划投资1亿元。

三、协议双方职责

1.枝江市政府职责

枝江市政府为湖北能源优先提供相关项目和政策信息,在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等方面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为湖北能源能享受国家、省、市及当地与项目有关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提供便利条件;负责协调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规划和核准计划。

2.湖北能源职责

湖北能源依协议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自觉接受枝江市政府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政策信息优势,负责上述项目的策划、论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参与项目论证以及后续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发展规划。

四、合作原则

1.本协议为意向协议,未尽事宜或因项目进展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在本意向协议的范围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项目合作,但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依约定的建设期限推进项目建设,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选择第三方开展合作,本协议终止。

3.双方同意建立紧密协调联络机制,根据具体进展情况设立相关工作小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枝江市政府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增加项目储备,推动天然气业务发展,增强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资产结构的健康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鉴于该协议为意向协议,截止目前尚未就合作事项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