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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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下简称“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日常业务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8年4月17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相关业务的开放式基金。费率优惠期限内,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开通相关业务之日起将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开户并交易,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优惠活动适用渠道:

(一)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国寿安保网上直销系统(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国寿基金”手机APP及“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号。

五、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一)直销中心:

1、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认购上述适用基金,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费率折扣含赎回转认购业务中的认购费率。

2、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转换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并持有上述适用基金,在办理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时,享受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部分费率1折优惠;若转入基金或者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在计算补差费时收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4、赎回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赎回基金的,赎回费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网上直销系统:

1、认购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并认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时,享受认购费费率4折优惠,若认购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2、申购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并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时,享受认购费费率4折优惠,若申购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折扣。本费率折扣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3、转换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并持有上述适用基金,在办理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时,享受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部分费率1折优惠;若转入基金或者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在计算补差费时收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4、赎回转认购: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户并持有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A、B份额(基金代码A份额000505、B份额000506),转认购为本公司旗下其他新发基金时,享受认购费费率1折优惠,若转认购基金的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优惠折扣。

5、赎回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赎回基金的,赎回费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六、重要提示:

1、自本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费率按本公告内容执行,本公司此前发布在公司官网及指定媒介的相关直销费率优惠公告将不再适用。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