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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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大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且变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说明:

1、短期借款期末数为500万元,期初数0元,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筹资借款增加。

2、应付票据期末数为256.84万元,比期初数600万元减少57.19%,主要是报告期以票据结算的应付款项减少。

3、应交税费期末数为5,803.04万元,比期初数11,464.42万元减少49.38%,主要是报告期缴纳上年末计提的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

4、递延收益期末数为678.15万元,比期初数420.15万元增加61.41%,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扶持资金。

5、税金及附加本期数为415.23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65.23万元增加56.56%,主要是报告期增值税增加。

6、财务费用本期数为781.1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85.12万元增加966.2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汇兑损失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为181.32万元,比上年同期数780.66万元减少76.77%,主要是报告期应收款项收回增加。

8、投资收益本期数为677.90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641.90万元减少58.71%,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收益1,270.83万元。

9、其他收益本期数为42.29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46.73万元减少71.18%,主要是报告期政府补助减少。

10、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为12.10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42.20万元减少95%,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计提荣达租赁案利息费用。

11、所得税费用本期数为830.56万元,比上年同期数627.24万元增加32.42%,主要是报告期股权激励行权收益减少。

12、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本期数为429.27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5.54万元增加454.8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022.56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6,741.70万元少流出17,764.2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

1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为-1,049.83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5.07万元减少1,024.7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人民币汇率上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18年1-3月份新签订单较去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制浆造纸、环保以及日用化工等细分行业经营合同增长较多。

2、诉讼事项

(1) 公司诉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进展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3、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5年10月9日,公司与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精炼糖及供热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精炼糖及供热中心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1,958.98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进展正常。

(2)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子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子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报告期内,埃塞俄比亚美元储备紧张,对该项目收款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项目进度相应有所拖延。

(3)2016年4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和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签订了阿联酋ITTIHAD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年产33万吨文化纸工程》总承包合同。北京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指导开机、质保管理等工作,合同额为2.555亿美元。报告期内,该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已完成,土建工作继续推进,已进入安装阶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徐大同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订单数据

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46个。

二、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45个,金额人民币65.30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子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子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报告期内,埃塞俄比亚美元储备紧张,对该项目收款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项目进度相应有所拖延。

2、2016年4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子公司和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的方式签订了阿联酋ITTIHAD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年产33万吨文化纸工程》总承包合同。北京子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指导开机、质保管理等工作,合同额为2.555亿美元。报告期内,该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已完成,土建工作继续推进,已进入安装阶段。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22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